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公施)〔2025〕345号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报来你单位(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提出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同意你单位G4京港澳高速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改扩建工程新联枢纽互通立交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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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