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供应商遴选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车辆指标管理数据支持事务性工作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3家供应商,分别为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征信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经资质审查,三家供应商均符合条件。
三、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其中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得分87.33分、广东粤财征信有限公司得分75.66分、佛山市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得分52.2分。
四、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六、服务内容和承诺
详见购买服务公告。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