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施)〔2025〕444号
惠州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东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东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及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加拿大28官网 关于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东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加拿大28官网
2025年9月8日
附件:
加拿大28官网 关于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东江特大桥施工项目方案调整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取得《加拿大28官网 关于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东江特大桥工程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2〕348号)批复,因施工单位调整部分施工组织方案,现申请重新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涉航施工调整方案
本工程拟在原施工栈桥基础上增设3处存梁支架,每处存梁支架前方设置防撞簇桩,其他与原施工方案不变。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由215米减小至175米,通航净高保持不小于12米不变,预留尺度仍满足现状船舶通航需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航道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调整方案
保持原批复中4座侧面浮标不变,迁移调整专用灯桩4座。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方案调整后并施工作业期限延期,延期作业有效期限至2027年5月9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应继续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若本项目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对原方案施工期间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施工单位需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告知东江航道事务中心。
(三)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